我們生活在許多浩大的市場內,有人力市場、商品市場、戀愛市場等等。這麼多又過於廣大的市場,商品繁雜,到底該選哪個?如何選出適合自己的產品?就變成許多人會遇到的問題。
行銷其實就是在解決大眾的選擇困難。
行銷在做的,就是把商品好的一面呈現到大眾面前,進行曝光再曝光,告訴大眾,為何要選我?我可以為你帶來什麼?
這個行為不只為商業帶來利益,其實也為大眾帶來方便。為什麼呢?因為大眾是懶的,他們會懶的尋找,懶的比較,懶的分析到底哪個適合自己?但若是這些動作都由推播者幫你做了,告訴你說你的需求在我這裡就可以解決,告訴你說你不用比較了,我就是最好的。在這個情況下,你會如何選擇?當然直接選推播者阿!
因此,市場的運作就是這樣。推播,也可以說是曝光,這個行為太重要了。為什麼藝人會紅?因為公司在背後幫他們製造曝光機會,讓大家可以認識他們。為什麼會有網紅?而他們可以擁有業配的機會?因為網紅每天不斷的曝光自己,他主動地接觸成千上萬的人,其他商品就藉著網紅的主動播送,搭上了增加曝光機會的順風車。
所以,這個道理如何用在我們日常生活中?
第一個我想提到的是求職。
求職過程中,我慢慢體會到不管是公司或是求職者都是懶的。求職者和公司都會因為對方的主動推播,而可能考慮對方。舉例來說,求職者若是接到某公司的面試邀約,一定會好奇到底是什麼公司?進而去了解,去查。進而就有可能考慮去面試,接著就可能被錄取。而這些過程發生的最原始原因是什麼?就是公司人資主動的出擊。人資主動地把公司推播到人才面前,也因如此,公司有機會找到好人才。
相反的,求職者也是。雖然我們都知道人資每天接到無數求職信,但有辦法接到上百封求職信的公司就代表可能是大公司,可能是好公司
(當然也會有例外,但這裡只討論大部分的情況) 如果今天一個求職者,連主動推播自己到公司面前的動作都沒有,他有可能有面試機會嗎?想必是很難。
第二個例子,我則想舉例周遭真實發生的事。我有個個性積極主動的朋友A,她非常喜歡攝影。自從她知道有個非常知名的旅遊網紅,跟Canon合作,Canon借她相機,讓她在旅遊途中用相機拍照,進而達到宣傳相機的效果後,她就如法炮製。她寄信給Canon,做了一個自己的介紹,希望Canon借她相機去旅遊!
但是,Canon婉拒了。
她也沒有立刻就放棄,她繼續寄信給法雅客,希望借到同一台相機。結果,幸運地,法雅客回應她:可以!雖然第一次的嘗試沒有成功,但第二次就成功得到相機了!
我看了她的例子,剛開始覺得一般台灣人很難做到的。因為我們臉皮薄,不習慣做毛遂自薦這件事,再來是也沒有勇氣。但是我真真切切體會到這樣是可行的,因為她做的就是自我推播這件事。她把自己呈現在廠商面前,告訴廠商我是誰,我以前的攝影作品長怎樣,以及可以幫你做到什麼。
站在廠商的立場,若是他們以往都必須自己主動找合作對象,今天卻有個人自己上門,攝影作品又不錯,會考慮和她合作嗎?機會是很大的。因為廠商不費力的就找到了合作對象,比起他們要在茫茫人海中挑選來的簡單多了!
所以,主動進行自我推播、自我曝光,不只可以幫你爭取到機會,還可以讓更多人認識你、知道你的作品。
我們經常看過很多努力求職的故事,不外乎主動登門拜訪、寄出上百封求職信、主動曝光自己的作品等等,其實都是在做:「讓自己被看見」這件事。當你的喜歡做的事累積到一定的成果,願意分享,也希望找到伯樂的時候,主動把自己推播到他人面前就變得極為重要。否則,最後只會孤芳自賞了。
最後一個例子我想說的是─戀愛市場。
要想找到喜歡的對象,很多人都知道有一個因素在於你認識的人夠不夠多。如果你認識10個人,跟另一個認識100個人的人相比,誰會比較有可能遇到對象?很明顯是認識100個人的人,因為基數大了。
那這跟主動推播有什麼關係呢?其實當我們參加不同社群的聚會,現身在有陌生人的場合,這就是在做主動推播了,要說主動曝光也可以。因為你讓自己被看見,讓自己開放被認識,這不就是認識新對象的第一步嗎?
所以這個主動推播的能力到底有多重要,大概就不證自明了。他不僅跟行銷概念互通,也跟人性的懶惰與選擇困難相關,若要說這跟當業務很像可能也不為過。
下次,就讓我們主動把自己推播到更多人面前吧!